越南广宁省正式升格为中央直辖市
越南广宁省正式升格为中央直辖市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于2026年8月24日通过第36/2026/QH16号决议,决定在广宁省全域基础上设立广宁直辖市,并于9月1日正式生效。此举标志着广宁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决议要求政府及各级机关依法重组行政机构,保障民生稳定与公共服务顺畅,同时满足社会经济、国防安全需求。自生效之日起,原“广宁省”相关机构及名称统一改为“广宁市”。此前签发的有效文件继续使用至期满或依法变更。中央直辖市政策与原特殊机制并行适用,直至到期或另有规定。9月1日起,广宁进入新发展阶段,将依托传统优势,建设现代、绿色、智慧、文化特色鲜明的城市,成为越南北方增长极及海洋经济、旅游、高科技产业中心,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骄傲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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