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投稿 #人事那些事
#网友投稿 #人事那些事 #给各位HR和公司的提醒: 发这篇内容,是希望各位HR和公司在招聘这名女孩之前,务必谨慎核实她的工作记录,避免后续产生类似问题。她是5号入职的。 入职后,公司为了方便她工作和出行,也提前帮她安排和承担了一些费用。她从仰光到妙瓦底的车费要求为20,000泰铢,相关费用公司也已经处理。 6号当天,公司人员带她和几名中国人一起外出喝酒。期间,一名中国人曾向她提出一起睡觉的要求。 之后她以此事情与公司发生纠纷,并向公司要求赔偿6个月工资。最后公司为了处理这个事情,已经支付了她的工资以及100,000泰铢的赔偿金。 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是她本人违反合同并选择离开公司。合同里已经明确写明:如果是公司方面违反合同,公司需要承担相关介绍费和路费;如果是员工本人违反合同,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目前公司方面已经承担并支付了她的路费,但介绍费至今一分钱都没有得到赔偿。 从她入职开始,公司方面一直在帮忙处理各种问题。现在又因为个人原因产生新的纠纷并离职。另外,据了解,她之前在其他公司工作时,也曾出现过要求赔偿后离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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