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何蓓茵稱三個月內完成責任調查顯政府決心 料邀近百人員會面
楊何蓓茵稱三個月內完成責任調查顯政府決心 料邀近百人員會面 政府就大埔宏福苑火災事件,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的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由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包括研判有無人失職等,須於三個月內完成。 行政長官李家超相信,今次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調查對象數目不少,預料約有40至50人受查,需要接見人員包括證人。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政府明白社會高度關注宏福苑火災跟進工作,行政長官要求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三個月內完成調查,相比南丫島撞船事故的內部調查工作用了九個月,今次顯示政府盡快完成調查、釐清行政責任的決心。 她又說,對於獨立委員會報告指個別部門人員有所缺失,未能由市民本位出發,感到非常失望。但她強調,大部分公務員在各自崗位仍盡忠職守、默默耕耘,火災發生後,公務員盡力支援及善後。 楊何蓓茵亦指,為了有關調查可盡早展開,並協助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成立支援辦公室,包括已借調兩名首長級政務主任參加支援辦公室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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