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被指向女兒展示裸照及非禮 獲裁罪脫 官指證供乏細節
六旬漢被指向女兒展示裸照及非禮 獲裁罪脫 官指證供乏細節 六旬父親涉嫌在女兒約3歲時向其展示帶有裸露男女的影像,並在她約11歲時隔衣觸碰其胸部,並稱長大後會與她結婚。被告被控非禮等兩罪受審,另承認一項虐兒罪,案件今日(2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練錦鴻指出,由於事主當時年紀尚小,且案件於多年前發生,事主對事發時間描述不清,以及證供缺乏細節,法庭裁定被告涉非禮等兩罪不成。法官將被告涉虐兒罪的判刑押後至7月24日,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其間被告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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