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新闻】曼谷南部刑事法院宣判冒犯君主案 8名被告无罪释放
【#泰国新闻】曼谷南部刑事法院宣判冒犯君主案 8名被告无罪释放 【事件通报】—7月9日,曼谷南部刑事法院就“塔万等人”被控违反刑法第112条冒犯君主法一案作出判决。法院裁定8名被告无罪,认定其邀请公众就皇家游行发表意见的行为不构成诽谤、侮辱君主制或煽动叛乱。 【调查细节】—判决中,7名被告因在距离大皇宫150米范围内未经许可集会,违反官方解散命令,各被罚款5000泰铢;另1名被告因推搡警员路障,被判处4个月监禁并处罚金。第3被告在审理期间去世,其案件已被撤销。泰国刑法第112条规定诽谤、侮辱或威胁国王、王后及法定继承人的行为可判处3至15年监禁,本案裁决对此类案件的司法判断标准提供了参考。 【案件进展】—8名被告已当庭获释,案件判决已生效。法院认定邀请公众表达意见属于言论自由范畴,未构成对王室的诽谤或侮辱。此案涉及言论自由与法律边界的核心争议,引起泰国法律界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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