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华裔情侣携弟贩售摇头丸电子烟液,三人同控三项毒品罪恐面临死刑
马来西亚华裔情侣携弟贩售摇头丸电子烟液,三人同控三项毒品罪恐面临死刑 一对华裔情侣与弟弟涉嫌大规模贩售含有摇头丸(MDMA)成分的电子烟液,并持有克他命,昨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共同面对3项毒品控状,一旦罪成,恐面临死刑。 3名被告分别为35岁的童家顺、其28岁女友王佳萱,以及30岁的弟弟童家宝。三人被控共同贩运1656毫升的摇头丸,严重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B(2)条文下受罚,同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谋)同读。 一旦罪成,他们可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及不少于12下的鞭笞。 此案因毒品电子烟液隐蔽性高、容易流入年轻人市场而备受关注,法庭将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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