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友投稿 #明城集团 #海盗
#群友投稿 #明城集团 #海盗 关于原拜林四期明城集团26区经理“海盗”相关事件情况陈述 1. 第一阶段团队业绩奖励承诺未兑现 原拜林四期明城集团26区经理“海盗”刚上任经理时,在第一阶段管理团队期间,曾向员工提出业绩奖励承诺。当时,海盗将员工分成两排,每排4人,并安排两名员工分别负责带领两边团队。海盗向员工承诺:如果每边团队业绩达到40万U以上,将奖励两名负责人每人50000泰铢。 后续,员工完成了当初设定的业绩目标,但在达到目标后,海盗开始否认之前的承诺,并表示员工表现不好,业绩与负责人无关,最终承诺的奖励并未兑现。 2. 第二阶段团队业绩奖励再次未兑现 在第二阶段团队发展过程中,海盗再次向组员提出业绩奖励承诺。组员随后完成了50多万U的业绩目标,但最终仍未获得此前承诺的奖励。此事件导致部分组员对海盗的管理方式以及诚信问题产生不满。 3. 针对员工制造压力 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有员工反映,海盗会针对自己不喜欢的员工制造压力。据相关人员反馈,海盗曾利用自己的职位以及与总监之间的关系,使部分员工受到处罚或额外压力。 4. 对受伤员工强制安排工作问题…
Read the full story at quanqiubaolia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