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友投稿:为什么是被胁迫做诈骗的,回国依旧要坐牢?

LXJ86neutral2026-07-26 16:50:5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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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友投稿:为什么是被胁迫做诈骗的,回国依旧要坐牢? 很多从东南亚诈骗园区逃回来的人,脑子里有两大误区。第一,我是被骗过去、被逼迫干活,不是自愿参与诈骗,回国之后就不用坐牢。第二,只要花钱找律师、托关系,就能做到完全不起诉、不用判刑。 今天,把司法实务真相一次性讲透。首先,核心法律结论:被胁迫不等于无罪,仅仅属于胁从犯,可以从轻或者免除处罚,不等于必然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重点是“可以免除”,不是“应当免除”,最终决定权掌握在检察院、法院手里。 大家分清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 第一种,全程没有实施任何诈骗行为。 关押在园区里面,一直拒绝打电话、拒绝聊天引流,没有参与任何诈骗工作,只是被拘禁、遭受打骂。这种情况,认定构成犯罪的概率很低。 第二种,虽然遭受恐吓、殴打,但是客观上参与了诈骗工作,打电话、和受害人聊天、做引流、协助转账。 只要实际帮助诈骗团伙开展业务,哪怕人身受到威胁,依然构成诈骗罪共犯。被殴打、被胁迫,只能作为从轻量刑的理由,想要直接无罪释放,难度非常大。 影响最终判决的五大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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