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提醒僱主執行暴雨警告工作安排優先考慮僱員安全

RTHK_NEW_Cneutral2026-07-31 04:01:26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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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提醒僱主執行暴雨警告工作安排優先考慮僱員安全 勞工處提醒僱主應盡早預先訂明僱員在暴雨警告下及極端情況及其後的工作安排,保障僱員安全及機構運作順暢,並有助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 發言人表示,僱主應預先制定合理而可行的工作安排和應變措施。在擬訂及執行有關安排時,應優先考慮僱員的安全和從居住地點往返工作地點的可行性等。為避免勞資雙方不必要的爭議,僱主應確保所有僱員事先知悉和同意有關的工作安排。 編輯:譚佩貞 2026-07-31 1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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