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遗弃女子上诉国籍被驳 法院澄清新生儿定义】
【遭遗弃女子上诉国籍被驳 法院澄清新生儿定义】 马来西亚上诉法院近日裁定,一名29岁女子无权依据宪法第19B条款自动获得公民身份,因其被遗弃时约一岁,不属于“新生儿”。该女子1997年在彭亨州被遗弃,收养后三次申请国籍均被拒,法院强调该条款仅保护弃婴中的“新生儿”,但未明确具体年龄界限。 法院对“新生儿”定义未作明确界定,未来类似案件如何裁决?欢迎讨论。 #马来西亚新闻 #公民权诉讼 #狗推之家 #法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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