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故意杀人案19年终宣判
越南故意杀人案19年终宣判 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8月6日对一宗历时近19年的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51岁的被告范明哲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案卷资料显示,被告与邻居阮黄T.长期因琐事发生矛盾。2007年12月30日深夜,双方在当时胡志明市第二区(现属守德市)发生冲突,范明哲致受害人身体伤残率达50%。 2008年,胡志明市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并对范明哲发布通缉令。2009年,警方将其抓获归案。 案件侦办期间,办案机关发现被告出现精神异常症状,并依法委托进行司法精神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案发前及案发时,被告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能够辨认并控制自己的行为;但接受鉴定时已丧失辨认和控制行为能力。 根据鉴定结果,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强制医疗措施。直到2024年,有关部门再次鉴定认为其精神状况已恢复稳定,无需继续接受强制治疗,案件随后恢复审理。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依法判处范明哲有期徒刑10年。由于案件经历长期强制医疗程序,从案发到一审宣判历时近19年。 说真的,一拖就是19年,这案子也算是拖出天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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