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协调部长称严重贪腐可判死刑
印尼协调部长称严重贪腐可判死刑 8月6日,印尼法律、人权、移民与惩教事务统筹部长尤斯里尔·伊赫扎·马亨德拉表示,现行法律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对严重贪污腐败犯罪判处死刑,依据已经写进国家法律体系。 他是在回应乌理玛委员会副主席建议对贪腐分子用最高刑罚时说的这番话。他指出,印尼反腐法律和执法体系挺完善,警察、检察、肃贪委员会和反腐法院都参与,但腐败还是屡禁不止。 腐败不是单纯加重刑罚就能根治的。现实中从普通老百姓到警察、检察官、法官,甚至反腐机构的人,都有卷进腐败案子的,说明问题更深,跟社会道德和价值观有关。 尤斯里尔觉得,现在更需要加强宗教伦理和道德教育,培养正确是非观,不能只靠刑罚吓唬人。 他提到自己参与过修订《反腐败法》,现行法规定,国家遇到自然灾害、经济危机、处于危险状态,或者犯罪人是累犯这些特殊情况,法院可以对严重贪污适用死刑。 新《刑法典》也保留了死刑,但最终判不判,还得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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