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法官指支聯會綱領違反《憲法》 縱不涉暴力仍屬「非法手段」
支聯會案|法官指支聯會綱領違反《憲法》 縱不涉暴力仍屬「非法手段」 已解散的支聯會、 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涉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何俊仁早前已認罪,法庭今(21日)裁定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就同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成立。判辭指,法庭信納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是針對中國共產黨,目的在於結束中共在中國《憲法》下的領導地位,帶有「推翻」和「破壞」的意思,指被告一直以個人及支聯會常委的身分,積極鼓吹和執行與行動綱領相關的活動。法庭亦認為,雖然支聯會無採用或鼓吹暴力和威脅使用暴力的手段,但他們自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仍繼續該行動綱領,屬違反《憲法》,並屬於「顛覆國家政權罪」中的「其他非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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