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案前CEO十五次拒答高院被要求回应】
【一马案前CEO十五次拒答高院被要求回应】 马来西亚高等法院今日审理一马公司民事诉讼案,前CEO沙罗尔作为第四原告证人作证时,在交叉询问环节十五次以“无评论”回应辩方律师提问。辩方律师引用1950年证据法第132条,要求法院指令证人必须回答问题,即便答案可能涉及刑事或民事责任。司法专员表示法院将根据证人拒答作出必要推断,并对律师此前未及时提出该问题表示关注。 证人多次拒绝回答提问是否会影响案件审理效率和公正性?欢迎讨论。 #狗推之家 #司法审理 #马来西亚新闻 #一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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