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法 港澳律師通過考試後可在大灣區9市執業

MINGPAO_NEWSneutral2026-08-29 09:04: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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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法 港澳律師通過考試後可在大灣區9市執業 全國人大常委會昨(28日)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修正草案,自9月1日起實行,香港及澳門特區執業律師通過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的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並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後,可在大灣區內地9個城市從事規定範圍的法律業務;考試報名條件、申請執業程序、執業範圍等事項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律政司長林定國今早發稿稱「熱烈歡迎」此舉,認為明確對大灣區律師制度作出規定,為執業制度常態化提供法律依據。他稱具備雙重執業資格的大灣區律師有助大灣區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律政司會繼續與司法部、廣東省司法廳等機關緊密溝通,支持和配合大灣區律師制度常態化。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8月決定授權國務院開展港澳律師在大灣區內地9個城市執業的試點工作,今年10月4日屆滿。截至今年6月,逾650名港澳律師已取得律師執業證(粵港澳大灣區),可在大灣區內地九市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已有大灣區律師擔任內地九市案件的訴訟代理人出庭應訴,以及代理大灣區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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